吉咨协字[2018]30号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为了奖励在我省工程咨询业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调动工程咨询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省工程咨询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吉林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决定开展2018年吉林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同时具备:
(一)申报者为我会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且按时交纳会费(单位会员未缴纳会费的需补交后方可申报;个人会员无需缴费);
(二)申报的单位会员具有工程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信(含原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甲、乙级资质);
(三)申报者为报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
二、申报成果的基本要求
(一)申报成果为2016、2017年完成并符合报奖条件的工程咨询成果。
(二)2014年以来,确因咨询服务优异,且项目建成投产后效益突出的工程咨询成果。
(三)申报成果符合《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发改投资规(2018 )623号)中规定的有关工程咨询专业和本单位专业(专项)资信(资质)的服务范围。
(四)已在本协会或中咨协会获奖的的工程咨询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成果类别及形式
申报成果类别:
(一)编制类:包括规划咨询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项目后评价报告;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应不低于3000万元。
(二)评估(审)类:包括规划评审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报告,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评审报告等;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应不低于3000万。
(三)研究成果类:包括工程咨询新理论、新方法等研究成果。
申报成果形式:
专著、论文、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和计算机软件技术。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应依据《吉林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励暂行办法》评奖标准,对拟申报成果进行内部评审,经本单位初审同意后,认真填写《吉林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书》(附件)等材料,向我会正式申报。
五、申报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以邮戳为准)
六、申报成果及主要完成人限额
申报成果实行限额申报:
(一)副会长单位和具有甲级资信(原甲级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可申报4项;
(二)理事单位并具有乙级资信(原乙级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含PPP乙级)可申报3项;
(三)具有乙级资信(原乙级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含PPP乙级)可申报2项;
(四)具有乙级预评价资信的工程咨询单位(含PPP)可申报1项。
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实行限额申报:
根据《吉林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励暂行办法》规定,申报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7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3人,按贡献大小顺序排列。
七、申报材料
(一)申报成果的原范本(评选结束后退回)
(二)与咨询成果专业和服务范围相符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填写吉林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一份,纸质版3份。请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加盖有效印章。
(四)其它证明材料
1、编制类成果: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规划报告、PPP咨询报告,需附上级批复(核准或备案)文件,评估 (评审、审查)意见。已开展建设或建成投产的项目须出具建设单位的开工建设证明或使用效果证明,
2、评估类成果:评估报告,须出具委托方对成果质量的评价意见;项目后评价报告,须出具专家评审、鉴定意见;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报告,须附竣工验收报告。
3、属于专项研究类成果,须附专家评价(鉴定)意见,有关单位采纳成果的证明。
(五)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应由申报单位与其它完成单位就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协商一致后再行申报。申报时须出具协商意见的相关证明。
八、评审费
本次评奖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
九、联系方式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3999号第一国际中心B座319室。
邮 编:130031
联系人:张德云 梁嘉新
电 话:0431—88521494
邮 箱:184723916@qq.com
吉林省工程咨询协会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