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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告知2018年第四季度第二批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专家评审结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8-12-12|浏览次数:

中咨协职业〔2018〕105号

各申请人和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咨协职业〔2018〕92号)的规定,我会组织了2018年第四季度第二批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专家评审工作。现将第二批登记事项专家评审结果告知你们,如对专家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务必在2018年12月18日(周二)17:00前将反馈结果通过《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上传我会。同意专家评审结果的,无需反馈;逾期不反馈的视为无异议。

一、注意事项

(一)专家评审意见需要通过登记系统查询。具体操作方法:以个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管理系统,在已申请登记列表中查看登记事项的评审结论。如本次申请未通过,点击该申请“查看”按钮,可查看未通过事项列表。请针对列表中显示的“未通过内容列表”进行逐项意见反馈。如同时申报多种登记事项,应分别查看和填写反馈意见,保存反馈意见后上传。

(二)申请人的材料原则上应以原申报材料为基础,补正材料一律无效。

(三)凡申请材料中身份证过期、申请材料应提交但未提交的,均退回申请人,完善申请材料后另行申报。

(四)变更专业不符合变更条件的,维持原有专业状态不变。申请材料不真实的除外。

(五)专家评审意见为“申请材料不真实”或“待核实”的,应重新提交原件扫描件上传登记系统以供查验。其中,“毕业证待核实”的应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成绩证明;“职称证待核实”的应提交职称评定申请表;“业绩待核实”的应提交对应的业绩报告;“养老保险证明待核实”的应重新开具并提交。

(六)审核不接受纸质文件,请勿邮寄原件。

(七)请各预审单位协助做好告知专家评审结果的有关工作。

二、联系方式

王若谷  010-88337625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2018年12月12日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告知2018年第四季度第二批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专家评审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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