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29 | 栏目:通知公告 | 点击:次
吉咨协字[2018]34号
各会员单位:
现将《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2019年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会员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19年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申报的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理解登记规程和通知精神,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工作。
二、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评审工作原则上按以下时间安排,遇到节假日时,将做适当调整。
变更执业单位登记和注销登记申请应于每月20日前提交,满足合规性审查的,次月底公布结果。次月12日开始告知专家评审意见,申请人对专家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可提出反馈意见。
初始登记、变更专业(含同时变更执业单位)登记申请应于每季度第2个月20日前提交,满足合规性审查的,季度末公布结果。第3个月的12日开始告知专家评审意见,申请人对专家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可提出反馈意见。
继续登记的咨询工程师(投资),应于7月20日至10月20日提交申请。12月12日开始告知专家评审意见,申请人对专家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可提出反馈意见。继续登记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联系人:梁嘉新
联系电话:0431-88521494
吉林省工程咨询协会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2019年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